2009年1月22日星期四

人肉搜索立法 ―― 公众的要求很低,只想知道真相!

自从牛博关了,以后,很多新闻都看不到了!

快过年了,感觉google reader里可看的新闻原来越少了!

最近几天满耳朵里都是,人肉搜索的立法!

1月18日,《徐州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》获得江苏省人大常委会通过.根据这一条例,今后,未经允许,擅自散布他人隐私,或在网上提供或公开他人 的信息资料,对发布者、传播者等违法行为人,最多可罚款5000元,情节严重的,半年内禁止计算机上网或停机.此措施引起很多网友关注和质疑.19日,徐 州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,徐州的立法并非简单地禁止"人肉搜索",像法律允许的举报贪官、揭露丑恶现象,就不在此列.说徐州对"人肉搜索"一刀切予 以禁止,是误读.(1月21日《北京青年报》)

先不说,这个法律的条款处罚人是谁?问题是这个如果执行,好像问题有回到网络实名制的问题上去了!网游如此高度发展的今天,实名制都举步维艰!何况这只根本都摸不到边的人肉搜索了!就是好你找到发布信息的人了!罚了款,就那么容易交的。

再来说说,如何界定举报贪官、揭露丑恶现象!界限十分模糊!无法界定!

我相信在这方面,人肉搜索公约可能更为大家所津津乐道。也许搜索在道德的道路上会走的更远!
搜索他人隐私人肉搜索结果,会被人唾弃。也许个人隐私对大家的意义不大,而真正公众感兴趣的那些举报贪官、揭露丑恶现象!

到底谁在拿纳税人的血汗钱在花天酒地?
到底是谁在妨碍司法公证?
到底是谁在瞒报我们亲人的死讯?
到底是谁在・・・・・・

公众的要求很低,只想知道真相!

转载:人肉搜索公约1.0Beta版

一、热爱祖国,热爱党,遵纪守法,互助友爱,维护网络和谐;
二、人肉搜索时做到以诚信、安全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互助的原则,多进行利他性的知识性人肉搜索;
三、以网络道德为准绳,尽量不参与搜索他人隐私;
四、对他人暴露隐私尽力保护,保证不在公共场所公布他人隐私;
五、对于涉及"贪污、腐败"、" 惩恶扬善" 可以不受第三、四条的约束;
六、人肉搜索要提供真实可信的内容,提供信息者对信息真实性负责;
七、文明用语,对于恶意人肉搜索行为做到不起哄,不传播;有条件的情况下告知当事人以及相关网站负责人;
八、通过不断努力提高人们对于人肉搜索的正确认识。

没有评论: